中新网桐城9月15日电 “我很愧疚,子孙后代还要在这里居住,我却往河里排污水。”孙传辉是一家工具厂的经营者,厂房位于“中国制刷之乡”桐城。在这座“文都”,公益诉讼结合当地特点与优势,运用专家鉴定方式,让被告人心服口服。
近日,记者跟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周活动采访团来到桐城,走访中了解到,孙传辉经营的工具厂加工生产滚筒刷支架,因非法排放污水,最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诉至法院。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华朝晖表示,在开展公益诉讼时,困难还是存在的。
“2017年,桐城检察院办理了安庆检察机关首例公益诉讼案,即李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华朝晖告诉记者,2015年9月、11月和2016年9月前后,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蓄积16立方米林木用以烧炭。
公诉机关认为,按照相关法律,李某某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他砍树之后会造成哪些危害呢?我们无法做出专业鉴定。”华朝晖表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检察院找到了安庆长江环保协会的专家,到山区实地勘察,经过测量等方法,做出了精确鉴定意见,据了解,其滥伐行为造成了区域净化空气价值降低,土壤流失与水分流失、边坡失稳等自然灾害加剧的风险,损害了公共利益,故依法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李某某因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李某某当庭表示服判,并保证承担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将自己砍伐的树木补栽上去。华朝晖介绍,该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其意义远远大于个案民事价值,唤起了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植于心。
据悉,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7月以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立案审查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其中回复整改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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