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针对近年来因采矿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规划带动,有序有力淘汰落后非煤矿山企业
该市针对境内西部山区石料企业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较为严重的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下达了全市影响生态、旅游环境建筑石材退出计划和石料企业整合方案,同时还按照《怀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建筑石料矿山的规划部局。全市石料厂由原来的22座压缩整合为18座,共实施关闭和整合搬迁破坏生态、旅游环境严重的石料企业4座。
项目拉动,促进煤矿企业生态环境改善
针对全市煤矿企业因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较为严重且部分煤矿企业采矿权灭失地面塌陷生态环境破坏无人治理的严峻现实,积极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申报并实施了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怀仁西山煤矿矿区土地复垦项目。通过争取中央、省、朔州市、怀仁市四级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的办法累计投资5833.22万元,对该市峙峰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座煤矿企业通过采取植树、种草和覆土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累计复垦矿区受损土地1658.6089公顷,有效地改善和修复了矿区生态环境。目前,该项目正紧锣密鼓地实施,预计年底前项目可全部完成竣工。
监管驱动,推进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一是要求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目前,全市煤矿企业编制率达了100%,非煤矿山企业编制率达到了80%以上。
二是全面推进非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针对全市西山非煤石料企业破坏生态环境较为严重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查组的整改要求,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相继召开了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非煤矿山企业环境整治推进会,市政府印发了《怀仁市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令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全力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还要求整改期间,公安部门不得对非煤矿山企业提供火工品,电业部门在不得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供电。市政府规定,对于完不成整改任务的非煤企业,将不予办理采矿证延续,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为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并针对各企业整改方案编制粗糙不合理、操作性差的问题,聘请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查有限公司为全市20座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整改方案》,建立了一企一策,各企业还分别与市国土局签订了整改承诺书。目前,各非煤矿山企业覆土和种草种树等覆土复绿工程已基本完成。按照方案设计要求,共完成露天整改区121处,治理总面积约为320亩,平整土方量40000立方米,覆盖表土85000立方米,道路两旁植树6000余株。治理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怀仁市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特别行动大队对全市非煤矿山非法违法采矿活动采取了全天候巡查,并建立了“微信群”实时报告巡查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查扣用于违法生产、运输的装载机2台、运输车5辆,涉及石料厂3家。公安、环保、安监、煤炭、人社、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同力合作,齐抓共管,全市上下形成了综合治理工作协作大合唱,为完成非煤矿山环境整治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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