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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

2018-10-17| 发布者: |来源:

摘要: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盐湖区1家。

二、发现10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鑫都餐饮娱乐中心1台(2蒸吨)、灵石县翰墨装裱店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腾飞酒行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美佳润换油服务部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今世缘饭店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金桃铝材店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利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阁来门窗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杏花老酒坊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聚鑫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以下)。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1家、嵩县1家、洛宁县1家,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2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有1家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五、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兴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2家,三门峡市渑池县2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

六、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3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1家;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1家。

七、其他涉气环境问题5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吴城街道307国道旁、石楼县沁园物流旁,晋中市太谷县胡村、太谷县胡村镇范白线北侧,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S329道旁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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