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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律监督瓶颈” 东江湖生态环境有了司法“保护伞”

2018-04-13| 发布者: |来源:

摘要: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东江湖生态保护检察局执行一起生态环境损害异地修复赔偿案,将用被执行人交纳的10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的20万尾鱼苗投放到东江湖进行增殖放流。...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东江湖生态保护检察局执行一起生态环境损害异地修复赔偿案,将用被执行人交纳的10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的20万尾鱼苗投放到东江湖进行增殖放流。

在经过一年时间的充分准备后,去年5月,资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试点工作,撑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伞”。资兴市检察院成立了民事、刑事、行政 “三检”合一的东江湖生态保护检察局,联合环保、水利、林业、国土、渔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和刑事司法。截至目前,东江湖生态保护检察局已督促规范环保、林业等部门单位立案涉生态类行政案件400多件,将生态司法保护延伸到整个环境资源领域,有效突破了生态环保领域的 “法律监督瓶颈”。

同时,该市由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司法联动实施生态修复意见》,成立了水生态、林生态异地修复实践基地2个,教育督促涉案当事人落实补植复绿、净水清壤等生态损害赔偿修复。目前已落实原址生态修复保证金347.2万元,收到涉案当事人自愿交纳的异地生态修复资金60余万元。按季节补植复绿经济林1200亩;督促涉案企业出资,通过投放生化剂净化受污染的水体10万立方米;相关企业还投入1000余万元资金进行内部整改,建设和完善环保安防设施设备,实现雨污分流、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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