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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人管! 衢州将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

2018-04-29| 发布者: |来源:

摘要: “从2017年7月1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以来,截止到目前,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4件,办案总数和院均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4月28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拿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挽回或复垦被非法改变用...

发现环境污染、公共利益受损……类似这样的事情谁来管?对于百姓的疑问,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回答。

“从2017年7月1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以来,截止到目前,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4件,办案总数和院均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4月28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拿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挽回或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32.5亩,挽回生态公益林11.6亩,保护被污染的土壤2.5亩,督促清理或回收固废、垃圾2000余吨,督促关停或整治养殖场4个,督促清理、销毁地笼网等禁用渔具500余副、7000多米,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69万余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10多种,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劣药等20多种,共向污染企业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8.17万元,治理恢复费用124万余元。

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3件,占办案总数的79.6%。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对公益诉讼起诉人开化县检察院诉被告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宣判,被告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共计154万余元,并明确款项用于该地块的生态环境修复。据悉,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明田说,为切实加强钱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保障衢州市“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市检察院决定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钱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主要围绕钱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查办法人或个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重点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公共利益关系到你、我、他。借此机会,市检察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当发现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案件线索,大家可以拨打公益受损举报电话:12309或3135053;或者直接来信进行反映,举报邮箱:qzjc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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