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省委书记娄勤俭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治污减排、监管执法、生态保护、制度改革等各项重点任务。”省环保厅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系统将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为目标,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更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确保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保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就,可以说是环境质量改善最快,污染治理力度最大,环境监管执法最严,制度改革频度最密,社会共治氛围最浓的几年。特别是2016年底,省委、省政府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契机,紧盯关键短板,启动实施“263”专项行动。一年多来,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推动,全省上下协同作战,通过严格督察、严格曝光,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同比减少1000万吨以上,关闭落后化工企业1421家,累计关闭畜禽养殖场10372家,压减网围养殖面积6万多亩,整治沿江非法码头118个,切实解决一大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做成很多长期以来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情,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欢迎和拥护。
对标审视,省环保厅负责人坦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艰苦攻坚期”,既面临不少压力与挑战,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
污染排放总量大,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达2.7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单位国土面积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不高,13个设区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总体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太湖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主要入海河流水质下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全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超过5000家,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化工码头较多,饮水安全保障压力大。沿海地区一些化工园区污染较重,一些低端落后化工企业向苏北转移。
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高质量走在前列,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以“263”专项行动为抓手,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为保障,聚焦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战役,强化源头防治和监管执法。
从源头上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减少生态破坏;优化空间结构,组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实施标准更高的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政策,今年关闭落后化工企业750家;优化能源结构,今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800万吨,2020年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比提升至70%。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硬仗。抓紧编制《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紧扣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升级工业污染治理措施,启动钢铁、焦化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脱硝设施建设;升级燃煤污染治理措施,扩大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锅炉整治淘汰范围;升级车船污染治理措施,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南京、苏州年内率先实现电动公交全覆盖;升级面源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加强港口、码头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升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措施,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治理工程,加强餐饮油烟以及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治理;升级应急管控措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预警启动门槛,完善预警响应模式,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打好水污染防治硬仗。按照“保好水、治污水、供优水”的系统治水要求,着力打好水源地隐患歼灭战、劣Ⅴ类水体歼灭战、黑臭水体歼灭战“三场歼灭战”,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亲水环境,更好地彰显水韵江苏的优势和特色。年内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广大群众饮水安全。年内率先消除劣Ⅴ类国考省考断面。明年底前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硬仗。切实抓好“四个环节”:摸清底数,年底前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防范风险,落实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机制,严控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严管固废,严禁洋垃圾入境,坚决遏制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案件高发势头;狠治垃圾,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下乡”问题。
打好环境监察执法硬仗。以最严格、最有力的环境监察执法为保障,重点突出“三个从严”:督察整改从严,年内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党政同责”;违法查处从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环境司法联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不敢、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隐患整治从严,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全面推行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严肃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大的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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