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各地环保头条丨7月底前,河北省各乡镇(街道)环保所要挂牌

各地环保头条丨7月底前,河北省各乡镇(街道)环保所要挂牌

2018-05-22| 发布者: |来源:

摘要: ...

 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提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该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负总责。鉴于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工作人员应尽量从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中调配。


   河北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所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等。此外,环保所配合县(市、区)环保分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


   《通知》明确,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的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加快推进环保所全覆盖。


   《通知》提出,确保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街道)环保所挂牌,并做到人员到位、保障车辆到位、办公用房到位、办公设备和基本装备到位。此外,该省各县(市、区)对环保所实施年度考核。对于连续3年考核均为优秀的环保所所长,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提拔使用干部时要优先考虑。



最新评论

有什么新鲜事想告诉大家?

评论

支付方式

  • 支付宝
  • 银联
  •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首页|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生态热点

    ©2016 中国生态网版权所有 网址:http://www.zgstmh.com 备案:蒙ICP备160040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