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2日,我们迎来了第40个植树节。植树造林,优化生态、利国利民,与人民群众的福祉息息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生态环境的重抓严管有目共睹,“土十条”“水十条”“大气十条”等一批环境保护措施出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接连修订,构建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围绕生态保护,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建立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全国共完成造林736.2万公顷,森林抚育830.2万公顷。
这是我国去年国土绿化的新成绩,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新的贡献。
3月1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7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公布了上述数字。
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背后,则是我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提供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相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告诉记者:“几年来,我国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强化环境监管和责任追究,完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通过法律保障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郑宁介绍说,2015年8月,我国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治理大气污染的针对性措施。2011年至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9%、13%、18%、18.6%。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0%,优良天数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2017年我国重拳整治大气污染,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30%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对生态保护做了很多工作,加强了司法保护。各地方政府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很多部细则,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主要强调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春龙如是说。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看来,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现促进绿色发展的治理,首先是需要依法治理,“这些年来,我国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不断完善,有力保障和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一些行政命令式‘一刀切’的强制性手段,可能会立竿见影,但不能保障可持续和公平有效的绿色发展。只有做到公开、透明、法治,让企业、社会有预期、守规则,发展才能永保绿色”。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保障绿水青山
如何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到实处?从过去两年的实践看,绿色审计成为让地方领导干部践行这一理念的有力保障。
自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到2017年10月,全国审计部门共实施审计试点项目827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1210人。今年起,这项“绿色审计”制度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治理环境关键还是要依靠每一个人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形成,和每个人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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